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“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、转变党员干部作风,严肃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规范集团党员干部行为,树立良好形象,营造集团风清气正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巡视工作条例》等有关法规,经集团党委研究,就加强党员干部纪律、作风建设作出如下规定。
一、政治纪律
(一)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,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。
(二)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。严禁制造、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。
(三)严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、集团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、做选择、搞变通。
(四)严禁违反程序、不讲规矩,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。
(五)严禁对重大事件或敏感问题不负责任地乱议论、乱表态,歪曲真相,混淆视听。
(六)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。严禁结党营私、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。
(七)严禁参与、组织、筹划越级上访、集体上访或其他非正常上访,发现重要动态要及时报告。
(八)严禁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言论和行为放任不管、听之任之。
二、廉洁从政纪律
(一)不准借机敛财。不准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。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及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。
(二)不准收送财物。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,当时无法拒收的,要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登记上缴。
(三)不准违规开支。不准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,提高开支标准。不准以各种名义乱发津补贴。
(四)不准铺张浪费。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或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,狠刹吃喝玩乐歪风。不准公款旅游。
(五)不准以权谋私。要严格约束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,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关系以任何形式办私事、谋私利。
(六)不准利用职权以牟取个人不当利益为目的干预生产经营活动。不准以任何形式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。不准利用职权经商。
(七)不准干预正常的监督执纪。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关系对正常的监督执纪施加影响。
(八)不准擅自处置国有集体资产。处置国有集体资产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。
(九)不准公车私用。不准用公车办理私务。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公车私借他人使用。不准私车公养。
三、组织人事纪律
(一)严格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严禁违规用人、任人唯亲,干扰正常的干部调整。
(二)坚持民主集中制,严禁独断专行,凡是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,必须按规定程序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。
(三)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,以端正的态度对待升迁去留,严禁在民主推荐或干部考核中以各种形式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、拉票贿选。
(四)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党性原则,对拒不服从组织调动、交流的干部,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。
(五)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,严禁涂改、伪造或擅自销毁档案材料,严禁在年龄、工龄、党龄、学历、工作经历及奖惩等方面弄虚作假。
(六)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,调整和增加工作机构、人员编制、领导职数,必须由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,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审批。
四、工作纪律
(一)严格遵守工作时间,建立完善执行好考勤制度。坚决杜绝迟到、早退和旷工现象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
(二)严格规范工作秩序,树立良好形象。不准在工作时间下棋、打牌、上网娱乐,不准串岗聊天、办理私务。处理公务时要言谈文明,举止得体,程序规范,严禁态度生硬,杜绝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的作风。
(三)严格遵守出差纪律,时刻保持通讯畅通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外出出省前,必须向集团报备;外出期间,保持联络畅通;事务办结后要及时返回工作岗位。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8小时之外也应保持通讯畅通。
(四)严格异地工作纪律。异地工作人员工作日必须按时在岗。严禁借外出办事为名擅自脱岗,严禁借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之机滞留不归。
(五)严格会议纪律。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和会议通知程序。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和会议签到制度。严格遵守会场纪律。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,原则上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。
五、群众纪律
(一) 严禁以任何借口、手段侵犯和损害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。
(二)严禁克扣职工群众财物,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职工群众钱款。
(三)严禁在办理涉及职工群众事务时刁难、吃拿卡要。
(四)要及时解决涉及职工群众生产、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合理诉求,严禁消极应付、推诿扯皮,损害党群、干群关系。
(五)要按照规定公开党务、政务等,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。
六、生活纪律
(一)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。在任何情况下,不得因饮酒影响正常履行职责,不得因饮酒影响单位和个人形象。
(二)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以及为赌博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。
(三)严禁组织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,要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。
(四)严禁收听、收看、复制、传播低级趣味的文字、图片、影像;严禁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。
(五)严禁以联谊、聚会为名搞小圈子、拉关系网,净化生活圈、社交圈,做到慎言、慎行、慎交。
七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格责任追究
(一)集团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,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对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其他党内法规,遵守党的纪律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,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、党的建设缺失、全面从严治党不力,党的观念淡漠、组织涣散、纪律松弛,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。
(二)“六项纪律”是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,在工作中努力做到:紧扣政治纪律,着力发现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阳奉阴违,拉帮结伙等问题;紧扣廉洁纪律,着力发现以权谋私、贪污贿赂、腐化堕落等问题;紧扣组织纪律,着力发现违规用人、拉票贿选、买官卖官等问题;紧扣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着力发现“四风”问题。
(三)凡违反上述规定的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调离、降职、责令辞职、免职等组织处理;应追究党纪、政纪责任的,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党政纪处理;触犯法律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对作风涣散、纪律松弛且得不到及时解决的单位或部门,要进行集中整顿,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。
各单位、各部门可结合实际,制订与本规定相配套的实施细则,认真抓好本规定的贯彻落实。
本规定由集团党建工作部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